东明县河渠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栏目:工程 发布时间:2021-10-20

 

东明县河渠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明县河渠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由东明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东明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一家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东明县河渠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分布于夏营河与三春集二干渠夹板堤、沙窝二干渠、三春一干渠、苏集抗旱沟、三春集四干渠,通过治理以改善区内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的不良状况。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机械电气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备案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时间:20211021日至202110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9:00-17:00时前

2.方式:

①登陆山东宏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sdhfd.com/);

②进入“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投标单位报名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③将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按顺序制作为PDF文档,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fdgczx02@163.com,邮件主题简要注明项目名称;

④发送邮件后请及时电话告知联系代理机构查收邮件,联系电话详见本公告第七项。

备案资料顺序如下:

1)供应商报名信息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备注:①备案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②如未按公告要求将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未按公告要求通知代理机构或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不清晰)、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未及时查阅等原因给供应商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的提交

详见磋商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采购与招标网、山东宏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明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人:科长

联系电话:0530-7212969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程玲玲、魏洪萌

联系电话:0531-88789393

   箱:hfdgczx02@163.com